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,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、计划;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(包括交通、城建、教育、卫生)科技攻关计划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和火炬计划、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、推广计划;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重大工程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;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;负责工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、登记、上报、奖励及推广工作;负责科技外事工作;研究拟定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、规章和发展战略规划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、民办科技机构及技术市场的认定、审批、管理及宏观调控、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|